Justice: What’s the Right Thing to Do?

人生有很多痛苦,其中的一种就是选择。两难的选择。这大概就是为什么哈佛大学的公开课 Justice: What’s the Right Thing to Do? 最近这么流行的原因。

而当谈及选择的时候,我的态度是,理应存在真正困难的选择。我无法证明这一点,但是我愿意相信这一点,真正困难的选择是一定存在的。

我并没有可信的证据去让我说服别人也持有和我一样的看法。我持有的只是一种恐惧,一种对绝对的确定性的恐惧:如果有一种方法,可以在遇到所有的选择的时候判断出哪种决策是最优的,那么,人们就可以完全放弃选择,而是按照这种方法所教我们的去做。随机性就丧失了,确定性就出现了。而我害怕绝对的确定性。

我对于确定性的恐惧由来已久。最早是来自于牛顿力学。牛顿力学是严格确定的,不存在任何的随机性。你知道了确切的现在,你便可以推算出确切的过去和将来。宇宙的一切行为,乃至于人类的一切行为,都是宇宙按照其精确而严格的法则的推演,一切都是被注定的。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,因为它引出了宿命论,抹杀了一切意义。我们的一切,包括我的这篇博客,都是自然法则所决定了的。自然法则就是上帝,控制了我们的一切,而我们,只是自然法则完全的傀儡而已,没有任何自由,也没有任何主动的空间。

我不希望看到这一点。然后我便一直在寻找不确定性存在的证据。我找到了三个:混沌理论,突变论,量子力学。

我对这三个理论缺乏足够的了解。但是在我那粗浅的认识看来,这三个理论对于不确定性的证据都是不够充分的。我们仍然生活在严格确定性的阴影之下。

最大的问题在于,人们无法证明,那些观测到的随机性,究竟是真正的随机性,还是仅仅是人类自身的限制而产生的伪随机性。很多时候,随机性的产生,仅仅来自于,人类无法获得预测所需的全部信息,或者,人类无法获得足够精确的信息。

后者是容易被人理解的。我们有著名的测不准原理,而太多的物理现象都存在杠杆效应,会将任何微小的差距急剧放大。而前者的例子却绝少被人提到。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是计算机中的随机数产生器。我们都知道计算机产生的随机数事实上是伪随机数,是用一个种子通过算法反复迭代所实现的。现在有一个人,他一直在(精确地!)记录着这个“随机数”序列,但是他不知道种子。他不管记录了多长的序列,他仍然无法预言序列的下一个数究竟是什么。要预测,必须知道种子,但是他无从知道。物理学家也已经创造出了类似的(牛顿力学的)物理模型,要知道人类是无法直接观测速度的,人类只能通过观测时间和位置计算出速度,而在这个物理模型中,对于时间和位置的严格观测无法让我们计算出速度,而速度对于预言接下来的走向至关重要。这速度就类似于种子,重要却不可知。

这两种伪随机性的问题在于,它们只是看上去随机而已。他们事实上是确定了的,只是人类无法做出预言。人类无法做出预言并不妨碍确定性,就像人类无法成为上帝并不妨碍上帝的存在一样。我们仍然被严格的控制着,只是我们无法知晓这种控制究竟会把我们引向何方。

这仍然不是我所需要的。我需要真随机性。但是,我十分怀疑人类有没有能力区分真随机性和伪随机性。我倾向于认为这超越了人类的能力。

似乎跑题了。我只是想说,对于理工科出身的我,我自然喜欢确定性,确定性是理工科出身的人的长处。而我又无法不对绝对的确定性感到恐惧,又无时无刻不盼望着随机性的出现。

所以,在我看这个公开课视频的时候,心理并没有抱着一种寻求解决的态度。我很清楚,这种课程,不可能给出一种面临选择的时候,判断该选择哪个的一种方法。这种方法不存在,或者,至少我不希望这种方法存在。一定存在真正困难的问题,一定没有普世真理,一定没有银弹。

那么我为什么要看这个视频呢?因为我认为,不存在终极的解决方案,不代表讨论该如何选择就是毫无意义的。解决方案并非是意义的全部。

这个视频正如同我所预料的那样,并没有说明哪种选择是对的。它只是一一列举了各种流派,指出各种流派的观点,他们的优势与他们的弱点。你可以清楚的看到,每个流派的弱点都是致命的无法修补的。列举完毕,视频也就结束了。所有的问题,在一开始不可解的,到最后还是不可解。

我们已经受了太多的错误教育,一刀切地把人分为严格的好人和坏人,把事情分为严格的对的和错的。很多时候人分不清好坏,事情也分不清对错。

我不想评论这个视频本身,我也不想推荐或者反对大家看这套视频。因为这套视频是关于哲学的。哲学心理学一类的东西,有的人适合看,有的人不适合。有的人学了对自己能起到促进作用,有的人相反。
对于想看的人,这个公开课的主页有 Youtube 的链接
你也可以从这里以及这里下载所有的视频。

This entry was posted on Saturday, April 17th, 2010 at 11:04 pm and is filed under 胡言乱语. You can follow any responses to this entry through the RSS 2.0 feed. You can leave a response, or trackback from your own site.

4 Responses to “Justice: What’s the Right Thing to Do?”

pipitu April 17th, 2010 at 11:05 pm

我就没看完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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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destOften April 18th, 2010 at 12:19 am

你这个已经是不可知论了。害怕不可知不存在。所以不可知一定存在。这个我是不能接受。
确定性,是否危及人的自由和尊严?我们要人的尊严而拒绝确定性,拒绝认识的可能,拥抱不可知论,那人类所有文明都要废弃,包括你所学的所有东西,你所从事的东西,将来你要学的东西。都不能存在。人类将一无所有。这样有尊严么?你怕注定,就只能接受自己作为无知的囚徒而放弃一切。这个逻辑是个死结。
问题是人所提的,人不能束缚于自己提出的问题中。不能依靠冥想和先验的逻辑来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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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destOften April 18th, 2010 at 12:22 am

不能说所有的流派都是不可修补的。很多都是可修补的。不然现在那些人在做什么工作?都沽名钓誉么?我不认为你是在都看懂之后做出这个结论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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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uxueqz April 18th, 2010 at 3:22 pm

说到选择,推荐读《周易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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